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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同意临安市游艺娱乐场所规划布局的批复

    杭文广新文管〔2012〕11号

    临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临安市游艺娱乐场所规划布局的请示》(临文广新〔2012〕85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规划布局和实施方案,请分期实施。在具体实施时应严格遵守以下两点:(一)原游艺娱乐场所数量已达到3家的街道、乡镇,新增量要到2013年再实施;(二)发达的街道、乡镇今年新增量不超过2家,其它街道、乡镇不超过1家,超过部分放在2013年再实施。请将本批复和修改后的布局规划(实施方案)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并保留证据。

    请严格按照我市游艺娱乐场所的准入标准和文化部机型机种的指导目录,本着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审批原则,认真履行政府的管理职能,加强后续监管,保证游艺娱乐市场健康有序向前发展。本局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行政许可予以撤销。

    此复。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关于公布临安市第二期游艺娱乐场所布局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第二期)>的通知》(浙文市〔2011〕159号)及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2012年临安市第二期游艺娱乐场所布局规划和实施方案》的批复,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现予公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满意、市场规范、产业发展为衡量标准,按照“有序准入、有效管理、可控发展”的总体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管措施、明确机型机种为抓手,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游艺娱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我市游艺娱乐场所实行总量控制,本期规划分批实施。采取审批与监管并举,规范相关审批程序及步骤。同时接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督导检查审批的整个过程。

    (二)调整结构,促进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升、优化市场结构,鼓励和引导游艺娱乐场所作为配套项目发展,引导游艺娱乐产业向规模化、品牌化、综合型、特色型发展。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擅自改变准入条件,不符合《浙江省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和布局规划》的通知(浙文市〔2010〕7号)的规定准入的面积(同一楼层必须达到最低面积要求)、机器总量和游艺机、游戏机比例的最低要求;首次擅自变更审批时的条件,责令其在7日内自行恢复原样,逾期不改正或再次擅自变更的将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进行处罚,在不恢复原样或办理变更手续前不得营业,直至撤销或吊销许可证;对停业超过6个月的注销许可。

    (三)严禁改装机型机种,或附加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

    三、布局要求

    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总量与分布、市场需求和监管能力等因素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现状,确定我市游艺娱乐场所的布局规范,全市采取分区域发展的方式。第一批确定在於潜镇、高虹镇、青山湖街道、锦北街道四地的中心商业区新增游艺娱乐场所各1家,共计4家,待第一批通过立项,并向杭州市文广新局市场管理处汇报后再实施第二批。新设的游艺娱乐场所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布局。

    1.不得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地点设立游艺娱乐场所。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与中小学校的距离不得少于200米,与机关、医院、非中小学学校的距离不得少于50米。

    2.游艺娱乐场所中的游戏、游艺应严格实行分区经营,电子游戏区域和电子游戏专营场所应当悬挂未成年人限制进入警示标志,并设专人专岗加强管理。

    3.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必须在同一楼层,不得设置包厢、包间。

    4.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所在的房屋原则上要求纯商业用房、综合用房的楼上、楼下不可有住宅。

    四、准入条件

    1.设定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的最低标准。街道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6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其它乡镇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4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综合文化体育设施和三星级以上宾馆,设立游艺、游戏作为配套项目,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4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同时为优化环境,避免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游艺游戏机占地面积与营业面积最低比例控制在1:7(即设备占地面积与经营面积之比)。  

    2.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进口的beplay体育iso下载 ,使用由文化部市场司公布的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中的机型机种,并通过本局的审核。

    3.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应严格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游艺娱乐场所的边界噪音,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标准。  

    五、实施步骤

    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9〕4号)精神执行。

    1.报名。对于申请设立规划中的第一批游艺娱乐场所,实行预受理程序。日期自8月27日开始,9月14日结束,申请材料当场封存。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审核。首先对8月27日至8月28日书面申请条件符合的场所进行现场审查、实地查看等环节。审核时间为10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

    上述四地在8月27日至8月28日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我局将从8月29日至9月14日起依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现场审查、实地查看等环节。审核时间为10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

    3.立项。首先对8月27日至8月28日报名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考虑。在同一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有1名的,经审查由市文广新局许可部门按程序予以立项;超过1名的,由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根据政府立项的重点工程、综合性的商贸区、综合性文体设施、大型宾馆的配套项目以及使用面积的大小等综合条件进行评估并公示立项场所基础数据。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市文广新局许可部门按程序予以立项,发给筹建通知书,同时告知申请人到消防和环保部门办理相关的批准文件。

    上述四地在8月27日至8月28日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我局将从8月29日至9月14日起依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实行前一申请人如果不符合设定条件,后一申请人递补的方式进行。

    4.筹建。申请场所其筹建装修期一般限定为6个月,期满前不能取得竣工验收,可申请延长3个月,再逾期原决定失效(非申请人原因经市和县区两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同意再延期3个月)。

    5.发证。申请人持筹建通知书、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环保部门的《环境检测报告》及齐全的申请办证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申请审核游戏游艺设备的合法性,并按《杭州市游戏游艺设备审核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完毕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申请发证。

    6.注册。申请人持《娱乐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法》后方可营业。

    公示方式为:临安电视台图文频道政府信息公开栏、临安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最新公开信息栏。

    特此通告。

    附件:游艺娱乐场所报名阶段所需书面材料要求及目录。

    临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游艺娱乐场所报名阶段所需书面材料要求及目录

    一、房屋要求:

    1.城市500平方米以上,乡镇300平方米以上,要求同一平面;

    2.原则上要求纯商业用房、综合用房,即同一建筑物的楼上、楼下不可有住宅;

    3.离中小学校的距离200米以上(直线距离),离机关、医院、非中小学学校的距离50米以上(直线距离)。

    同时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1)居民楼、博物馆、窗体顶端窗体底端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民住宅区和学校窗体顶端窗体底端、医院、机关周围;

    (3)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二、书面材料目录:分两部分

    1.设立申请书;

    2.房屋产权证明,属租赁他人房产的还需提交房屋租赁意向书;

    3.拟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拟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证明(要求原件)。

    注:以上四项报名时提供。

    5.拟定机型机种目录清单。注:此项发证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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