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文化厅(皖文市[2011]23号)《安徽省2011—2013年游艺娱乐场所总量布局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六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六文广新管[2012]8号)《六安市文广新局关于下发2012年新增游艺娱乐场所数量与布局规划的通知》要求,依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次游艺娱乐场所审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准入、规范经营、有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上级相关要求,引导游艺娱乐行业向规模化、品牌化、综合型、特色型发展。
二、审批原则和方式
(一)实行总量控制。全县游艺娱乐场所以省、市批准数为准。新增游戏机专营场所以省、市布局要求为依据。2012年省、市下达我县新增3家,审批采用量化评估方式,规范相关审批程序及步骤。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告游艺娱乐场所新增数量、设立条件、选址要求和审批程序,实行公示制。
三、审批的基本准入条件
(一)城关镇、县经济开发区、长集镇、姚李镇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营业场地面积同一平面须400平方米以上,游艺机每台占地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70台;其中游艺机与游戏机的比例为7:3。
(二)其他乡镇新设游艺娱乐场所,营业场所同一平面面积须200平方米以上,装机量不少于40台;其中游艺机与游戏机的比例为7 :3。
四、选址及要求
(一)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地点不得设立游艺娱乐场所。
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3、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二)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与中小学校的距离不少于200米。
(三)游艺娱乐经营场所实行游艺、游戏分区经营,经营场所悬挂未成年人限入警示标志,并设专人专岗加强管理。
(四)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包厢、包间。
(五)新审批的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设备,必须是文化部公布目录之内的。
(六)符合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七)新设游艺娱乐场所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五、审批步骤
(一)成立游艺娱乐场所审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县文广新局领导班子成员、社管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人组成,邀请县工商局、县环保局、县消防大队、县直纪检组予以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游艺娱乐场所审批方案的制定、准入标准和布局规划拟定、审核评估和准入核定工作。
(二)公告方案
时间:2012年9月14日—9月23日。
发布公告,公布准入条件、选址要求、申报事项等内容。
(三)申请报名
1、时间:2012年9月24日—10月12日
2、地点:县文广新局社管股(0564-2726218)。
3、申报要求。(1)同一申请人只限一次报名;(2)同一处所只限一次报名;(3)必须明确拟设立场所地址,报名登记后不得更改。
4、报名需提供材料:(1)申请书;(2)游艺娱乐场所申办报名表;(3)拟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证明;(4)拟设立游艺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
(四)预报初审。实行量化评估,制定评审细则,由领导小组进行现场勘查,对照评审细则集中公开打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准入核定。根据得分高低,综合各种因素,以选三家备一家的形式核定合格名单,如有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核查属实,取消准入资格,由备选一递进,以此类推。
(六)公示。向社会公开入围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可视情举行听证。
(七)正式筹建和核发证照
1、最终取得资格的三家申请单位向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县文广新局下达筹建意见书;
3、经营场所装修方案,须报消防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装修;
4、经营场所经消防、环保部门检查合格后,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5、申请人持消防、环保部门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到文化部门核发《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6、申请人持《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八)需明确事项
1、拟设场所选址必须符合消防、环保要求,由于消防和环保等原因造成的筹建损失、不予许可、指标收回,一切后果自负;
2、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筹建并正式开业的,该指标收回;
3、同意筹建的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必须与申请报名表一致,自行变更地址的,该指标收回;
4、进入审批程序后,若发现游艺娱乐场所面积、投资规模、游艺游戏机型机种等主要设置与基本准入条件不符的,将撤销许可,收回指标。
六、本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由县文广新局负责解释。
附:霍邱县游艺娱乐场所行政审批评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