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文市〔2014〕6号
各市文广新局,临沂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为认真做好2013年度文化市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真实全面把握文化市场发展形势,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今年文化市场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信息采集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和电脑等办公设备上给予采集人员大力支持;在信息采集期间,合理安排采集人员工作;开展对所属县市区采集人员培训,确保各级采集人员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统一范围
今年我省文化市场统计范围统一为文艺表演团体、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这三类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的财务指标必须录入,其他市场经营主体可根据文化部通知要求只录入采集系统中“基本信息”所列项目,即原文化市场统计表中表头部分。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务必于2014年2月2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以及审核校正工作,对于采集的数据要认真审核,注意与上年数据衔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山东省文化厅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