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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文/游艺风编辑部

    项目序号:19-17
    法定实施主体:市文化行政部门
    行政许可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
    数量限制: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项许可不收费
    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3.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1)居民楼(含商住两用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民住宅区内,不得设立在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内;
    (3)学校、医院、机关内部、毗连区域及其周围,相互最小距离为交通行走距离200米;
    (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有关标准。
    4.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5.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歌舞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设包厢、包间的,每个包厢、包间营业面积不得少于 8平方米,单个消费者人均占有营业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游艺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
    6.游艺娱乐场所使用游戏设施设备必须是依法生产、进口的,经文化部内容审查通过并公布的beplay体育iso下载 ;
    7.游艺娱乐场所的游戏、游艺应严格实行分区经营。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文化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
    (三)申请方式:现场申请、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四)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申请(申请表);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投资人、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境外投资人等人员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机构或者驻华使领馆及有关派驻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声明核查属实文书;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5.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6. 对申请在有争议的化学品仓库毗连位置设立娱乐场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文书;
    7.应当依照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的有关文件。
    文化行政部门在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前,还应当核验环境行政保护部门出具的该娱乐场所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文件。
    (五)提示强调: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一)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二)受理岗位:
    行政许可受理人员(承办人、负责人)。
    (三)岗位职责: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三、审查
    (一)审查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二)审查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文化部 公安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
    (三)审查岗位:
    审查人员(承办人、负责人)。
    (四)岗位职责: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意见进行审查。同意受理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查意见后转审定人员;不同意受理人员意见的,应与受理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及理由,与受理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流程表。
    四、决定
    (一)审定标准:
    同审查标准。
    (二)岗位及职责:
    审定人员(主管领导)。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查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应与审查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退受理人员。
    (三)结论及送达:
    准予行政许可的,审查人员应制作有关文书,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并转行政许可受理人员。
    受理人员进行告知,通知申请人领取行政许可文书。
    送达时限: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六、监督检查举报:
    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82210798
    本单位举报监督电话:82210751
    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bjwh.gov.cn/7/gonggao.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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