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电子游艺等娱乐场所全面推行实名制
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2010年12月1日起,邢台市所有娱乐场所将统一安装“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从业人员统一办理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卡方可上岗,无卡者将不得从业,聘用无卡者的娱乐场所,情节严重的将被停业整顿。
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卡办理范围为歌厅、电子游艺等娱乐场所,包括经理、领班、保安、服务员等所有从业人员均须办理IC卡。IC卡可在邢台全市通用,其中记录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从业人员上班和下班时均需要刷卡,无卡者不得从业。在办卡过程中若发现有吸贩毒、卖淫嫖娼、淫秽表演等法规禁止从业的前科人员,将不予办理,并责令场所予以清退,同时要求各场所永不录用。
若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未办理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卡或未持卡从业的,可认定为未落实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制度,将对娱乐场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业整顿1至3个月的处罚。
关于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适用范围
系统适用于向公众开放、供公众聚集进行社会活动的下列公共场所:
(一)夜总会、歌舞、量贩式KTV、迪厅、游艺、棋牌等娱乐场所;
(二)洗浴、按摩、足疗、香熏、美容美发、酒吧、茶座、咖啡馆等服务场所以及含上述场所的综合性餐饮店;
(三)影剧院、音乐厅等演出、放映场所和体育场馆;
(四)游览、游乐场所;
(五)大型集市贸易场所;
(六)车站、码头、机场等旅客集散的公共交通场所;
(七)举办大型文体、商贸以及庆典、会展等活动的临时场所;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治安管理的其他公共场所等。